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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接小朋友的投訴狀子已經變成Miko老師的例行公事..
每天都要當3秒判官--當機立斷--宣判或質詢XD
但有一些小朋友,幾乎已經變成固定的料ㄅㄟˊㄚˋ了....
大事小事都要告~就算在走廊,也能聽到他扯開喉嚨大喊:猴~~我要去告訴老師!!
終於日前我鄭重地提醒小朋友:
除非是大事---危險的事、嚴重違規的事、犯罪的事、霸凌的事等大事,才需要立刻來報
其他像是:吃飯用湯匙挖一大口飯、用很短的鉛筆寫字、用自動筆寫字、吃太快、走路經過時摸到我的桌子等...都叫做小事~~~
小事就不用來說了啦><
我能夠理解,在小朋友的世界裡,都是完全地自我中心,判斷標準完全主觀
自己認為對的就是對,認為錯的就是錯
因此需要在學校的人際關係當中,藉由各種磨合以及教育重新建構起公認的是非判斷標準
並且愈發學習:
嚴以律己、寬以待人
"我們拿花送給別人時,首先聞到花香的是自己;
我們抓起泥巴拋向別人時,首先弄髒的也是自己的手。
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;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(太 7:1-1)"
所以,親愛的,當您一隻手指指責人時,您同時以三隻手指指向自己啊。自省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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