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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漯國小課後照顧服務

一、主旨:為協助解決家長課後子女托育問題,特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(托育班)。

二、說明:依據教育部95.09.20台國(三)字第0950125635C號函及桃園縣政府99.06.15府教數字第0990228725號函辦理。

三、開辦日期:一~六年級(   )月(   )日(一)開始,週一至週五,放學後至1730

(每學期末前一個月會發下報名表,請注意上面的開辦日期,通常開學第一天=課後班第一天,唯一年級新生通常會在上學期開學第2週才開始進入課後班)

四、收費:每生每小時收費新台幣20元,由參加學生家長負擔,按月收取,並採全程收費方式,學生請假不得申請退費,費用於開始上課後繳交給課後照顧班老師。當月中途加入,收費不予另計(也就是要照樣收整個月$$啦);中途退出,剩餘日數不予退費;轉學生轉出、轉入當月可按日計算。收入戶(區公所開立證明)、心障礙學生、住民學生免收費(由教育部、局補助)其他通過學校補助費審查之學生,繳交當月應繳金額之5成(一半)

五、課程內容:生活照顧、家庭作業指導、團康活動、體能活動、藝能科學習、綜合學習活動。

六、編班原則:每班以2030為原則,必要時得採同年段混班,編班原則以降低班級人數,讓每位學生得到適性的照顧為最重要的考量。

七、放學方式:採集體放學,由課後照顧班老師統一帶領學生離開學校,請家長務必於1730前將子女接回(或是家長也可以選擇親自到班上接回家)

八、其它:若具有低收入戶(區公所開立證明)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(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文件)原住民(有清楚註記學生的族別的戶口名簿)其它特殊狀況學生(ex:家庭突遭變故(附3個月內的證明)、家境清寒(附上全家戶口名簿、3個月內全戶所得清單、年度全戶財產清單、或其他未列但家庭學業需要補助者),為了配合本校及縣府審查作業,請將相關文件影本於(   )月(   )日(二)前交給級任老師,謝謝您的配合。

九、洽詢電話:483016022.23註冊組鄧可欣老師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務處敬上105.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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